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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诚信缺失及对策探析

时间:2018-02-05 编辑整理:早检测网 来源:早检测网

实现网络诚信,既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又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还是发展互联网事业的动力。然而当代大学生的网络诚信状况不容乐观,存在网络交流虚假、网络学术不端、网络经济欺骗、网络简历“注水”等网络诚信缺失行为。其原因主要为大学生诚信观念弱化、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乏力、网络匿名性的局限和网络监管不够完善。要强化大学生道德自律意识、完善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推广网络实名认证并加强网络监管力度,以此解决大学生网络诚信缺失问题。

互联网重塑了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进一步使生活网络化,带来诸多便利。现如今,网络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生活工具。截至 2017 6 月,我国网民规模为7.51 亿,其中学生群体占比最高,达 24.8%[1]大学生作为学生群体中的重要成员,已然成为互联网生活中的主力军。网络在给他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诚信缺失的负面影响。“诚信”这一本该存在于人们交往中的基本品德却在网络生活中被逐渐弱化,进而出现诚信缺失行为,这不得不令人反思。

一、网络诚信的必要性

1.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

诚信,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已经源远流长,对社会的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荀子说道:“古者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背信而天下乱。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可,此君人者之大本也。”[2]他将“诚信”视为一种政治道德,是古代君主实现长治久安的必备素养。朱熹则认为:“诚是自然底实,信是做人底实。”[3]无论是天之道还是人之信,“诚信”都是一种至善之德,需要人们遵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4]在“互联网 +”时代,“诚信”这一优秀传统文化既适应时代发展,又契合主流道德,有利于在网络世界中调节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我们有必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是个人层面的重要内容。它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经济领域,都是规范人们言行,保证正常生活秩序的道德手段。进入“互联网 +”时代,网络虚拟生活成为现实世界生活的延伸,二者共同组成人们的日常生活。由于网络虚拟道德和现实世界道德具有同质性,因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不仅应存在于现实世界中,也应渗透进虚拟环境里,让“网络诚信”成为虚拟社会中的道德基石。

3.发展互联网事业的动力。

之于人,诚信乃立身之本,之于网络亦然。当前,人们利用互联网进行社交、娱乐、商务交易、公共服务等各类活动充实和便利自己的生活。归根到底,这些活动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关系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互联网事业的发展前景。“网络诚信”作为虚拟世界里调节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是发展互联网事业的动力。“网络诚信”犹如一把标尺衡量着人们的网络行为,让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始终以诚信为导向,提高自己的网络道德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使互联网活动在诚信的氛围中有序进行,从而推动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

二、大学生网络诚信缺失表现

1.网络交流虚假。

哈贝马斯认为,人的交往行为中,语言是一种可以让人们达成全面沟通的媒介。在“互联网 +”时代,大学生之间会通过网络交流工具交友、沟通和表达心声。然而在他们使用网络语言进行交流中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是不是在适当的时刻表达了他所拥有的经验,他是不是言出心声,还是他所表达的经验只是伪装出来的。”[5]由于网络具有匿名性,交流上缺乏诚信约束机制,不能确定交流者的言语是否为内心真实的表达。有调查显示,超过 80%的被访大学生在网上和别人交流时会说假话。[6]这种渗透着虚假的网络交流打破了诚信交往原则,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

2.网络学术不端。

在“互联网 +”时代,网络给大学生提供大量的数据和资料,带来便捷的同时,如果不能正确使用,也会产生网络学术不端行为。为了快速获取信息,有的大学生会在论文的撰写中抄袭网上别人的文章,或者对部分数据进行篡改;在考试中,会利用手机上网搜索相关问题获取答案,严重违背学术诚信。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69.4%的大学生认为普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77.2%的大学生对这种行为采取的是支持、容忍或无所谓的态度。[7]由此可见,大学生网络学术不端行为折射出的网络诚信缺失现象不容乐观。

3.网络经济欺骗。

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让网购成为人们购物的重要渠道,为了增加销量,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一些网店开始雇佣大学生兼职“刷单”,通过虚假购物,提高销量,获得好评。部分大学生正是看中了这种简单快捷获取利益的兼职方式,利用“刷单”获得不义之财。但是,他们在道德上却突破了网络诚信的底线,进而用欺骗的方式蒙蔽其他消费者。也有部分大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通过“网贷”平台借款消费,最终又陷入到无力还款的困境之中。这种完全超越自己实际消费能力且不通过自我劳动获取钱财的行为没有做到实事求是,脱离自己的实际收入和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是一种诚信缺失,是自我欺骗。

4.网络简历“注水”。

当前,网上投递个人简历因其方便快捷成为大学生求职的重要方式。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怎样通过网络简历吸引招聘单位的眼球是每个求职大学生首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大学生纷纷注重求职简历的制作,一些大学生甚至在网上投递“注水”简历,虚构自己的班干经历、获奖情况及通过的等级考试情况等为个人求职增添砝码。在调查中,有 23.57%的受访大学生对“求职简历内容应属实”持不认同或不确定的态度。[8]大学生网络简历“注水”不仅反映出个人诚信道德的丧失,而且打破了招聘市场的公平公正,不利于社会诚信风气的塑造。

三、大学生网络诚信缺失归因

1.大学生诚信观念弱化。

互联网的发展使网络文化快速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助推社会进步,然而也给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带来了极大影响。某些西方国家借助网络将他们的价值观念传送到世界各地,对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冲击。大学生是接触网络最多的一个群体,他们又处于“三观”的形成时期,西方国家的文化渗透会对大学生群体的道德观念进行扭曲,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等功利主义价值观开始盛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所提倡的诚信观念在“利益”熏陶之下却被逐渐弱化。在诚信与失信面前,他们基于结果是否会给个人带来利益为考量进行诚信选择,在部分情况下,由于失信比诚信往往更加利己,因此选择失信就成为他们的最佳选项。久而久之,诚信观念进一步被弱化,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支配之下,无论是在现实世界里还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大学生都倾向于做出失信的消极行为。

2.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乏力。

一方面,家庭网络诚信教育缺位。长期以来,在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之下,家长片面看中孩子成绩,而忽略了家庭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子女考入大学后,教育孩子成为学校的事,自己的主要职责是为孩子上学提供充足的保障。大学生在就读期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高校中度过,在家中和父母陪伴的时间不长,部分家长甚至整天忙于事业而无暇顾及子女的诚信教育问题。即使有的家长偶尔对孩子进行诚信教育,也鲜有延伸到网络领域内,对于网络教育更多的则是让子女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另一方面,高校网络诚信教育不力。近年来,诚信教育得到了高校的重视,很多高校开展了诸如考试诚信签名、资助诚信征文、演讲等系列诚信活动,然而网络领域的诚信教育在很多高校还很不完善,对网络诚信教育的课程设置、教育内容、方式方法等基本处于空白。虽然高校都会开设计算机课程来普及计算机操作技能,但很少有高校老师在计算机课程的教学中加入网络诚信教育的内容。即使在思政理论课上,老师讲授诚信内容,更多的只是停留在现实生活领域,缺乏对网络虚拟环境中诚信问题的具体讲解,不利于学生深入了解网络诚信。

3.网络匿名性的局限。

在互联网建设初期,为保护用户隐私,它屏蔽了能显示个人身份特征的标志,取而代之的是数字代码,因此网络未设置有效的身份鉴别功能。[9]这种匿名性特征使大学生可以在网络世界里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用一种虚拟身份游走于网络时空。由于现实世界是一个透明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签,加之很多约束机制存在,如果不规范自己的言行,很可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是法律的制裁,所以人们基本上都会在这个合理的框架下有序生活。当代大学生个性张扬,喜欢突破层层束缚,追求自由。一旦进入虚拟世界,既隐藏了真实身份,又没有明显的约束机制,在这里,匿名的失信行为基本不会带来惩罚,反而能满足个人的某些需求,于是他们的言行就会挣脱现实世界的束缚,出现网络失信状态。

4.网络监管不够完善。

道德的自律和法律的他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必要手段,然而目前网络主体的失信行为却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现实中的人进入网络世界后,主体变得虚拟化,人与人之间只是一种陌生的符号化交往方式,且每一个网络行为主体都可以具有多重身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很难约束他们的行为,缺少有针对性的网络诚信法律法规和网络诚信制度,这就导致大学生在网络世界里的失信成本较低,不能对其失信行为起到惩戒作用。此外,规避网络失信技术手段也呈现出滞后性。网络监管部门不易判断行为主体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更难以在复杂的网络失信行为出现后第一时间研发出有效的规避技术。

四、大学生网络诚信缺失对策

1.强化大学生道德自律意识。

大学生在互联网中处于陌生环境,没有了熟人的关系网,他们就会放松对自己道德的要求,出现“损信而利己”的行为。因此,在构建大学生网络诚信中,首先就得从大学生主体入手,以“慎独”美德来强化他们的道德自律意识。“慎独”培养的是道德主体独立分析和判断问题,用坚定的道德信念选择和评价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完全数字化的世界里,缺少了道德的有效监督,很大程度上只能依赖于作为网络主体的大学生用坚定的“慎独”意识来对抗各种失信行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让自己完全处于道德自律的状态中,做网络诚信道德的践行者、传播者和引导者。

2.完善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

第一,重视家庭网络诚信教育。首先,家长应主动学习网络知识,接触网络,走近网络,以便更好地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网络诚信观念,矫正他们的网络失信行为。其次,尽早开展网络诚信教育。当代大学生首次接触网络大都在中小学时期,在接触网络初期,由于他们对网络道德的认识还处于萌芽状态,此时开展网络诚信教育便于他们内化知识,更好地在今后网络行为中规范自我,因此,家庭网络诚信教育宜早不宜迟。最后,加强与子女的高校老师和同学沟通。为了便于了解不在身边的大学生子女在高校网络生活中的状态,家长应加强与子女的辅导员老师和身边同学的有效沟通,从侧面把握他们的网络思想和行为动态,并及时给予正确引导。第二,丰富高校网络诚信教育。教书育人是高校的重要职责,高校应当把培养大学生的网络诚信意识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一是开设《计算机伦理学》必修课。目前,无论是高校还是大学生,都把计算机的操作技能看得过重,而忽视了计算机伦理道德。大学生网络诚信缺失,很大程度上源于不清楚何为网络诚信及其表现,因此高校应在大一阶段增设《计算机伦理学》为大学生必修课,普及相关知识。二是创新网络诚信教育方式。在课堂上,教师应充分发挥广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善于发现日常网络生活中出现的诚信缺失现象,并在课堂上展开激烈的讨论。在课下,辅导员和团委老师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诚信主题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将网络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形成网络诚信与失信的奖惩机制。高校对于严格践行网络诚信的行为予以表彰和推广,对于网络失信行为要给予惩罚和曝光,以此加强对大学生进行网络诚信教育。

3.推广网络实名认证。

网络的匿名性,使部分网络参与主体漠视网络道德,肆意出现网络失信行为。推广网络实名认证,可以打破网络匿名性的弊端,让网络主体在透明的网络环境中更加注重自己的网络言行。在推广网络实名认证的过程中,必须保护好个人隐私这一核心操作。用户只能用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在公安机关进行上网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获得上网的唯一网名,这是用户进行各种网络操作的基础。除经过授权的国家相关机构和人员在严格的审计审查后方能查询用户真实身份之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法获取网名背后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10]这既能实现网络透明化,又能保护网民个人隐私,真正发挥其提高网络参与主体的诚信道德意识、规范网络言行的治理功能。

4.加强网络监管力度。

大学生网络诚信建设,既离不开道德的自律,更离不开法律的他律。为规范网络主体言行,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仍难以对网络失信行为进行界定和处罚。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严重的网络失信行为,应受到专门的法律制裁。国家立法部门应当在法律条文中明确网络欺骗等网络诚信缺失行为的界定,并加大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维护法律在治理网络失信中的权威,为大学生网络诚信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在网络技术层面,网络监管部门应过滤掉网上不良信息,减少道德层面的负面影响。对于网民的网络行为,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后台抽查,如果发现存在失信行为,必要时还可采取封锁 IP 地址,限制网络失信人的活动,以此督促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网络行为主体养成网络诚信的习惯,逐渐形成良好的网络诚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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