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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主观题考试事项公告

时间:2018-09-27 编辑整理:早检测网 来源:早检测网

应试人员可自9月27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可自927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一、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全国合格分数线约180分。放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14O分;青海、四川、云南、甘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愉夏州等“三区三州”内150分;其他放地方合格分数线160分。


二、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1.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年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 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厅(局)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3. 确认参加主观题人員,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司法部网站自行下打印准考征。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8: 30-12: 30,考试时间240分

4. 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黄山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选择在试点考区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上作答。

5.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做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三、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第181号《公告》执行。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的成绩公布、合格分教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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