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术资讯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16 编辑整理:早检测网 来源:早检测网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校行发教务字〔2005〕89号)(附件1)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校行发教务字〔2005〕92号)(附件2)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切实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校行发教务字〔200589号)(附件1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校行发教务字〔200592号)(附件2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切实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充足,过程规范,保障有力,确保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要求

1.除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外,文科类及理科类专业的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工科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完成毕业设计,且毕业设计时间不少于12周。

2.选题。学生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坚持一人一题,原则上不能与上两届的选题重复或雷同;文献综述题目不能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选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更换选题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所有选题初步确定后,各学院必须对选题加以严格审查,并于1220日前将《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选题进行复审。为确保学生开题前准备充分,选题与开题之间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1个月。

3. 开题及答辩。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会、答辩报告会,每场报告会参与教师不得少于3人。报告会秘书必须详细记录开题报告和答辩报告的全过程,尤其是教师提问和学生答问的情况。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必须结合学生的选题对选题意义、内容、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说明,指导小组意见在报告会后对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选题是否合理是否同意开题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杜绝同意开题等空泛意见。答辩记录表中,须如实填写教师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学生回答的具体情况,答辩小组意见必须就论文(设计)本身质量、学生答辩情况及所作结论作详细说明,杜绝走过场式的评价。

4. 篇幅要求: 文科类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不低于10000字,理工医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低于7000字,按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的专业(包括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低于5000字,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创作说明字数不低于3000字,外语类专业毕业论文不低于5000个实词。

为考察本科毕业生的外语应用水平及外文资料查阅能力,除以上规定的按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的专业外,其他专业要求学生翻译一篇与论文选题相关或相近的外文原版资料(不包括技术说明书),译文汉字数为15002000字,与外文资料原文一并装订在毕业论文(设计)致谢部分之后。个别选题确因文献资料局限无法查阅外文资料的,可不作要求,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查并报教务处批准。有外文资料翻译要求而未附外文资料译文的作不及格处理。

5.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和格式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和《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并参照附件4和附件5的格式执行。封面专业代码请参考附件6填写。

6. 装订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材料须按以下顺序从左侧装订成册:封面;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本科毕业设计任务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目录、插图索引(必要时)、附表索引(必要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部分,含题目、专业、年级、姓名、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引言或绪论、论文主体、结论和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外文资料译文及其外文原稿(打印或复印件)等。正文和译文部分统一双面打印(译文的首页必须放在正面)。《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7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期间由指导教师保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时由指导教师交学院教务办,由学院教务办分专业集中存档,不再装订在论文(设计)文本中。

三、成绩评定

1.论文(设计)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外文资料翻译10分(不要求翻译外文资料的,该项成绩参照学生英文摘要及英文文献等情况计分)。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不走过场。最终评定的等级以学院意见为准,被学校抽查的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以学校评定的成绩为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优秀等级人数一般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对于不及格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设计),可以给予重新写作或申请第二次答辩的机会,但其成绩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2.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继续对2018届本科论文(设计)开展检测工作(具体检测工作将另行发文安排)。

 3.学校将遴选一批观点新颖、论证充分,学术及写作水平较高的论文(设计)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由学生本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8,各学院按不超过答辩毕业生总数5%的指标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9,同时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稿原件和电子文档。

各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工作开展前一周将相关工作安排表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学校将对各学院开题、答辩工作进行检查。各学院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一周内完成绩审核、录入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信息汇总表》(附件10,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原始文本材料(包括不及格文本和重新写作答辩后的最终原始材料)由学院归档,保存期为5年。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的word电子文档须刻录光盘提交教务处存档。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相关工作必须于2018519日之前结束,相关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http://jwc.hunnu.edu.cn/下载。联系电话:88872255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与本通知要求相冲突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附件.rar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1026


在线咨询
在线留言
系统列表
返回顶部